出卖
文:蓝星人(香港)
这么多年来,我爱的男歌手只有一个,就是陈奕迅,从来也没有变心。
但他也有“情敌”,这个“情敌”的力量巨大得可以使一个以为自己已经把一生卖给Eason Chan的人,翻脸不认人,出卖他,做出不可补救的事情。
每次我想起那只流落在人海凡尘里的《我的快乐时代》第一版,便感到一阵沉痛。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当年我会卖掉那一只CD?
《我的快乐时代》是我第一只拥有的陈奕迅唱片,听《我的快乐时代》时,也真的活在快乐时代,然而我还是把那只唱片卖了,眉头皱也不皱地,便把那个自由自在的时代送走。
我把省下来的时间和金钱,全部用来逗那个人开心,生日送上自己烘的蛋糕、自制会发声的生日卡,情人节送上躺在心形纸盒内的麦唛公仔,冬天时奉上热辣辣的特饮,天天不同:巧克力、柯华田、好立克、鸳鸯、花生糊、喳喳??新年还会制作装着草饼、Hershey"s 巧克力、乐家杏仁糖的“全盒”。开始注重打扮,天天也gel头,更加喜欢买衫,常常有财政困难。情绪像过山车,上课心不在焉,只会传纸仔向好友倾诉心事,把她当作“X夫人信箱”主持人般送上感情疑难,不停改ICQ 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