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合同
南京市仙林污水处理
厂PPP项目合同(final)
二〇一五年
九月目录第二条声明与保证
5第三条PPP项目的范围
与期限7第四条前提条件
8第五条项目融资
10第六条项目用地
11第七条污水处理厂经营权转让
12第八条运营与保护13第九条项目公司的成立及股权转让的限制
18第十条履约担保
20第十一条
保险22第十二条
守法义务及法律变更
与政府行为
24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25第十四条
甲方的监督与临时接管
27第十五条
违约、提早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
30第十六条
反向移交
33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36第十八条
其它37本合同于
2015
年【】月【】日由下列双方在南京市签订:
甲方:南京市住房
与城乡建设委员会
系按照中华人民共
与国法律正式组织
与存续的南京市人民政府的
污水处理行业
主管部门,其住所
为南京市广州路185号
,法定代表人为
周金良;乙方:【】(中标社会资本)
,系按照其注册地
法律设立、登记、注册及运作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住所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为。待中标社会资本与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项目公司
,并由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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