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波細雨江南 发表于 2011-10-22 21:26 
写了很多,但我想提醒你,建立健全法制不是让ZF去强力干涉经济本身的运行,通俗地讲就是不能既当裁判员又 ...
ZF不是运动员,那句话误导人,ZF基本已经退出了社会管理领域。
ZF重要的只能包括国家资源分配,社会财富再分配和社会秩序管理,中国ZF只在国家资源分配方便有作为,因为有利于贪污腐败和小团体利益行方便,但是,财富再分配和社会秩序管理方便根本就不作为,这就是中国社会混乱的原因之一。
同意您所说的“法律执行者本身不被监督约束”,破解这个问题的方法是什么?难道是期待ZF良心发现,还是暴力革命,或者让美国人替我们改造ZF?
健全法制当然不是让ZF强力干涉经济本身,我们希望的是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领导权威,依靠这个强力的中央,制定出整套的普遍性的法制,也就是实现所谓的法制社会。法制健立之后,ZF推出经济管理领域,交由法律调整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关系,ZF只提供公共服务。
监督管理权在基层,在部门,不在中央。现阶段中央ZF是软弱无力的,所以无法建立强而有力的监管制度,地方ZF和各个部门在现有制度下市坚决抗拒法制的。
请问学友有什么没有其他高见可以解决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