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开发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图
济南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程序暂行规定
济政发〔
2005
〕23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
: 《济南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程序暂行规定》已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望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O五年九月十三日
济南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程序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程序
,促进项目尽早落地开工
,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适用范围
我市范围内由市级直接办理和审核转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指导原则和工作目的
坚持“一门受理、限时办结、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
,切实简化办事程序
,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
,规范投资行为
,促进我市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三、办理程序
(一)项目确立阶段
1.项目受理。市发改委通过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专门窗口
,统一受理项目申报材料。
实行核准制、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
(含外商投资项目
),由项目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市发改委窗口工作人员会同相关部门窗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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