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和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者经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考核是对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分为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以下简称出师考核)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以下简称确有专长考核)。
第四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
“传统医学
”是指中医学和少数民族医学。
第二章出师考核
第六条出师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
3年。第八条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二)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
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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