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5)》(学习笔记)-57
(三)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
为加快资金回笼、改善资产负债结构,越来越多的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 款保理业务。应收账款保理后能否终止确认,应综合考虑转移的应收账款结构(如单笔转让、批量转让、部分转让或循环额度转让等)、转让形式(如转让收取合同 现金流量的权利或现金流量过手安排)、保理应收账款的基础特征(如信用风险、延迟支付风险及提前偿还风险特征)等因素,以判断应收账款的所有重大风险是否已经转移。
|
楼主: 新安客
|
544
0
《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5)》(学习笔记)-57 |
jg-xs1京ICP备16021002号-2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