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3个案例,比较有代表性,是关于保险利益的界定,究竟是以交货义务完成和风险转移(incoterms)为界限还是以货物所有权转移(提单的持有)为界限?
上面是3个案例
想和大家一起探讨,根据INCOTERM的描述,应该是越过船舷前后风险转移,也就是说保险利益是随风险一起转移的。无论提单此时谁持有。
另外一个问题,保险单上的被保险人有什么意义?能任意写出口方或进口方么?还是谁负责签订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就写谁?
|
楼主: ctccat
|
1362
2
[国际经贸实务] 和各位探讨一下关于保险利益相关问题 |
|
博士生 56%
-
|
| ||
|
|
扫码京ICP备16021002号-2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