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utude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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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海华:《中县干部》有悖学术伦理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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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tuderen 发表于 2011-11-5 15:34:37

《环球时报》为何一反常态,借助美国标准?
文/壬申壬午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7893612&page=1&1=1#7893612


    前日《环球时报》发表署名文章“《中县干部》有悖学术伦理”,该署名文章引用美国高校社会科学研究逻辑论证说:“这篇博士论文如果是由美国高校的博士生撰写,并且配合大众媒体报道,那么,不但作者本人要被取消学位并开除,作者的导师以及所在院系、甚至校长都要受到处罚” ;并言之凿凿:“在美国,违反伦理审查制度的研究,是比剽窃更恶劣的学术道德丑闻”。研究是否违背学术伦理,确实值得分析探讨,若有违背伦理的地方也值得批评。但令人不解的是:《环球时报》一向是不屑于引用和借鉴美国标准的,为何对这样一项真实揭露中国基层政治权力生态且社会反响强烈的研究成果,偏偏求助于美国学术伦理,尤其是文章结尾处,特别注明文章作者是“旅美学者”,以证明该伦理标准是地道的美国货。
    近些年来,《环球时报》高扬令人心醉的爱国主义旗帜,时刻提醒着人们警惕美帝国主义的阴谋,在弘扬伟大祖国的正面形象,增强百姓自足自信,以及抵御所谓普世价值的侵蚀等方面,可说居功至伟,充分发挥了党的喉舌作用。在《环球时报》及其忠实读者群的眼里,若有人引用用美国标准评价中国的事情,这人就是“美奴”或“汉奸”,尤其在讨论民主、法治等关乎国家命运的问题时,更是声言美国那一套不适合中国,我们有特殊的国情等等。不知这一次《环球时报》为何没有考虑到在学术伦理方面我们也有特殊的国情?真要说“伦理方面”,我们还确实是有优势的,我们向来是公论的“伦理”大国,无须以底气不足“特殊论来掩护,不知为何一向高扬爱国主义旗帜的《环球时报》这次没有借助本土资源作为批判的武器?以美国学术伦理做武器来批评《中县干部》这篇论文,就不怕人家说《环球时报》是“美奴”或“汉奸”?

我想,《环球时报》不是不明白,而是无奈也。为了维护其更高的立场或目标,武器或手段是什么就不重要了,正所谓 “为达目的,可不择手段” 也,只求辩护,不顾武器。


《环球时报》的目的是什么? 只要有可能影响政府或公权力形象的言论,都是须极力去消解,引导的。对于言论本身是否在理,可在所不问;对于什么样的言论算是有可能影响政府或公权力的形象,则执行最宽的标准,只要针对的对象是政府或公权力,凡是可能引起百姓质疑的就算。《环球时报》消解、引导所谓负面舆论目的是一而贯之的,因此,对于《环球时报》这样的媒体来说,如此消解、引导的结果,自然是使之成为了公权力忠诚的辩护者。《中县干部》这篇论文已经引发百姓对公权力腐败的又一次质疑和鄙视,进而还可能引发一部分人对民主法治的思考和讨论。对于这样的可能性,是有人不愿意看到的。为了消解这样的可能性,并引导舆论去关注所谓的学术伦理, “旅美学者”及时贩卖的地道美国货正好派上了用场。对此,作为公权力忠实的辩护者角色,《环球时报》当然责无旁待,如此,就能理解其为何一反常态了,正所谓“失节事小,失责事大!也” ,被一时误解为“美奴”或“汉奸”也在所不惜。

如此只求辩护,不顾武器以及“失节事小,失责事大”的辩护者思维,在当今非常流行,流行语 “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讲道德,你跟他讲道德,他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跟你讲法律” 以及“对自己有利的接轨,对自己无利的接鬼”,说的就是这样的现象。因此,对于《环球时报》的发文就必有如此的调侃:“你跟他讲学术,他就跟你讲伦理”,进一步就是你跟他讲中国伦理,他就跟你讲美国伦理。反正他永远能辩解,谁叫他掌握了权力或话语权呢。显然,这样并不能起到辩解和维护的作用,反而进一步败坏了有关方面及其政策在百姓心中的形象。 比如今春某部发言人面对质疑,就说出了“法律不是挡箭牌”这样严重影响“我国是法治社会”光辉形象的言论,更进一步影响了百姓对法律的信赖。对于这样的辩护者思维,百姓们是深恶痛绝的,而辩护者们却不自知,当然根源在于其辩护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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