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脑力与时间的自然等同性”一文中,提出了脑力与时间的自然等同关系。那里还没有对与脑力自然等同的时间做进一步说明。本文是在那篇短文的基础上,结合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理论,进一步明确与脑力对等的时间是抽象劳动时间。本文同时也是对劳动时间决定价值的劳动价值论的深入解读。当然也还是一个简单的提纲叙述。<br>
①劳动二重性是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由于劳动具有二重性,因此,劳动时间也就具有二重性:具体劳动时间和抽象劳动时间。<br>
②具体劳动时间是现实的劳动时间;抽象劳动时间是理论劳动时间。这个理论劳动时间对等于劳动力的量,也就是对等于脑力或智能的量。<br>
③具体劳动时间也就是现实中的工作日时间,例如12小时工作日、10小时工作日、8小时工作日等。具体劳动时间分别就是12小时、10小时和8小时。通常说来,抽象劳动时间与具体劳动时间是两个不同的量。例如,同一劳动具体劳动时间1小时,抽象劳动时间可能是5小时。如是,具体劳动时间12小时,抽象劳动时间就是60小时,<br>
④一个劳动力的抽象劳动时间由劳动自身生产增殖率和具体劳动时间决定。一个劳动力的抽象劳动时间等于劳动自身生产增殖率×具体劳动时间。例如,1个劳动力的自身生产增殖率是20元/具体劳动1小时,那么1个劳动力具体劳动8小时的抽象劳动时间就是20元/具体劳动1小时×具体劳动8小时=160元,也就是160小时。160小时是同一劳动具体劳动为12小时时的抽象劳动时间。<br>
⑤由于劳动自身生产增殖率通常大于1,所以抽象劳动时间通常大于具体劳动时间。<br>
简单劳动生产是劳动自身生产增殖率等于1时的劳动生产。此时,同一劳动的具体劳动时间与抽象劳动时间相同。劳动量是不增加的。此时劳动生产处于简单循环状态。这种状态只存在于理论中,现实并不存在。现实中由于劳动自身生产增殖与时俱进,抽象劳动时间只会越来越大于具体劳动时间,换句话说,劳动的抽象时间会越来越大于劳动的具体时间。<br>
⑥抽象劳动时间与具体劳动时间的差额不过是时空的转换关系。具体劳动的空间转化为抽象劳动的时间。<br>
⑦劳动价值论的价值是由劳动的抽象时间决定的,也就是由脑力耗费时间决定的。抽象劳动时间是以具体劳动时间为尺度的脑力耗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