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跟单信用证
一 可转让信用证和款项让渡
(一)定义---可转让信用证是指信用证的收益人(第一收益人)可以请求指定银行将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收益人(第二收益人)使用的信用证.(二)说明1、可转让信用证适用于中间商介入的转口贸易,卖方不是真正供货方,他只是赚取差价,他将信用证转让给实际供货方执行。中间商是第一受益人,供货方是第二受益人,只要允许分批装运,可以是一个或几个第二受益人。2、开证行必须在信用证上注明“可转让--transferable” 字样,才能转让。
中间商/第一受益人
供货商/第二受益人
申请人
开证行
通知行/转让行
1 申请开证
2 开证
3 通知L/C
4 要求转让L/C
5 通知转让L/C
6 发货
6 交单
7换寄单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