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
训练大纲
编 制:
xxx有限公司
批准人:
ff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总经理声明
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局《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R2)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R4)
、《民用无人
机驾驶员管理规定》
(AC-61-FS-2016-20R1)
及《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AC-91-FS-2015-31)》等有关规章的要求,为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以下简称无人机)驾驶员和机长的训练工作,
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广州赛皓达
”)组织有关人员编写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训练大纲》(以下简称训练大纲)。该大纲由无人机理论及实践飞行训练大纲两部分组成。
训练大纲中明确规定了取得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和机长合格证的训练内容、课时和有关标准,是必须完成的最低标准。实施时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删改,如需更改,需经总经理批准。同时,在训练过程中,按照“
广州赛皓达
”有关管理程序实施监督检查,使学员经过训练达到训练大纲所规定的标准。
该训练大纲将根据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工作由“
广州赛皓达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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