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招字[2017]333 号
【版本编号:BGY-20170701】
总承包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碧招字[2017]333 号
工程名称 成都新都三河碧桂园货量区总承包工程
招标人 成都碧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第 1 页 共 303 页
碧招字[2017]333 号
通 告
各投标单位:
为了加快碧桂园集团旗下各项目总承包施工合同的签订工作,现根据国家
《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碧桂园集团相关流程的规定,对中标人有关合同
签订的问题通告如下:
1、在碧桂园集团组织的招标工作结束后,中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
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内容必须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背离招标文件的内容或修
改合同条款的要求。
2、若因中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背离招标文件的内容或修改合同条款的要求,
导致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即使现场已在进
行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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