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E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项目资金封闭管理协议
(标准文本)
编号:委托人(公积金中心)
:住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传真: 联系电话:
贷款人(受托人/受委托银行):
住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传真: 联系电话:
借款人:
住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传真: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管理办法》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业务规范》等规定,按照《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借款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主合同)的约定,委托人同意并委托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以下简称项目贷款)。为保证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委托人、贷款人、借款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资金封闭管理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资金监管账户基本情情况
1、资金监管账户
委托人、贷款人、借款人约定,将借款人在贷款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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