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
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甲、乙双方就
供货事宜
,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项目名称:二、供货地址:三、供货规格、数量:
乙方供货的具体明细应由乙方以表格形式向甲方提交并加盖乙方公章,该供货明细表应载明乙方承诺提供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使用地点等内容。
经甲方核定盖章的
乙方供货明细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结算时乙方
凭甲方成本中心、工程部
、施工单位
签字认可的拔料明细
单按实结算。
如实际供货量超过合同供货金额2万元
以上,需凭甲方工程部、成本中心核定的采购计划单另行签订补充
协议,否则甲方不予结算并有权拒绝付款。
实际供货量超
过合同量20%以上时,甲方有权
另行组织招标。
对于实际供货量超过合同供货数量的供货量,
决算时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核价。
四、供货时间:
乙方的具体供货时间由甲方指定。
每天的供货量由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要求供货的书面通知后
日内向甲方足量供货。本项目要求在年月日前完成
供货。五、质量要求
、验收规范
:按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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