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综合开发
第一节 房地产综合开发内容和特征
开发经济活动生产环节(见后述)(见后述)
根据从土地整治到建成房屋的实施方式,分为一次开发和两次开发。两次开发一般适用于较大规模的开发改造。如成片旧城改造、城市规划新区建设等。两次开发:政府或政府控股企业或土地开发商进行成片土地开发;再由不同的开发商或者用地单位进行二次开发(也称一级开发、二级开发)其中“土地开发”:进行拆迁和生地变成熟地的“三通一平”(水、电、道路通,场地平整)或“七通一平”(给水、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道路通,场地平整)。然后,再由政府出面进行招商或土地拍卖。开发商取得土地后进行房地产开发/房屋建设。(注:即使在一次性开发的情况下,上述土地整治的工作也可以归纳为土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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