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 层 民 主 概 念 的 相 关 介 绍
农村村民自治、城市社区自治、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简要介绍
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总结建国32年的历史指出:“在基层政权和基层社会生活中逐步实现人民的直接民主,特别要着重努力发展各城乡企业中劳动群众对于企业事务的民主管理。” 这是“基层民主”概念的雏形,是对基层民主思想的最朴实的表述。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中关于基层民主的内容更加充实,目标更加明确:“社会主义民主要扩大到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展各个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发展基层生活的群众自治。”1983年6月,彭真同志在一次讲话中,首次公开使用“基层民主”一词。他说:“在广大农村,要按照宪法的规定,有准备有步骤地实行政社分开,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政府。这项改革要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乡政权,发展农村经济,活跃农村基层民主生活。”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确立了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目标,同时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下放权力,调动基层群众的积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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