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及全资子公司
经营管理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控股及全资子公司
经营管理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集团战略目标和经营管理规划的实现,全面客观地评价控股及全资子公司经营管理业绩,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考核是指对集团所属的控股及全资子公司(简称子公司)经营管理业绩的考核。
第三条
每年的年底子公司上报新一年度
经营管理任务目标,集团对子公司下达新一年度经营管理任务指标,集团经营办公会、绩效管理委员会委派集团管理者代表与子公司管理者代表签署《年度经营管理任务书》(另行制作)。
年度指标需按照月度、季度、半年度进行分解。
集团上述委员会授权子公司董事会,在
7月、来年的
2月,负责实施对子公司进行半年度和
/或年度经管管理业绩考核。
运营管理类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1、关键财务指标:
(1)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毛利、净利润等关键指标,以及拟比上一年度的增减率。
(2)列明关键成本费用:人力资源成本、行政费用、营销
费用、财务费用等。
2、节约:工程改造,节能减排;
3、制度建设、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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