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
2011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了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号)。 这个标准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 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是在以前的定额标准基础上进行修订而成。这里先介绍一下修改的主要内容,然后再介绍预算编制。 根据文件规定,预算定额标准适用于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其它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参照执行,那就要掌握在什么情况下执行这一标准,在什么情况下不执行这一标准。首先项目使用的不是新增费资金,才存在参照执行的情形;其次,在没有本省的相关标准时,才可以参照执行。如果本省有自己的规定,那就按照本省的行业定额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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