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培训讲义
前 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5.高处作业吊篮;6.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7.施工升降机;8塔式起重机。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 总 则
1.0.1 为加强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的检验,根据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中使用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等升降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检验。1.0.3 建筑施工中升降设备设施的检验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