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国际结算的票据
第一节 票据概述
一、票据的特性与功能 票据是现代经济和金融活动中具有流通性与转让性的一种债权债务凭证。 广义的票据是指商业上的权利凭证(如发票、提单、保险单等)、经济生活中各种反映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如股票、债权等)以及作为通货的纸币; 狭义的票据指仅以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为目的的、具有一定格式和条款的书面凭证和有价证券。它本身并非是一种货币,而只是一种可以流通与转让的债权凭证,性质上属于“债”的范畴。
二、票据权利和票据义务(一) 票据权利●内容: (1) (2) 持票人对参与承兑人有付款请求权; (3) 参加付款人对汇票承兑人(或本票签票人)人及其前手有取得票据持有人的权利; (4) 持票人对保证人有付款请求权; (5) 持票人及背书人对其前手有迫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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