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类型: A
珠海市 2013 年 5 月高三综合试题(二)
文科综合
本试卷共 11 页,共 41 题,满分 300 分。考试用时 150 分钟。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将自己的姓名和考生号、试室号、座
位号填写在答题卡上,并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的相应位置填涂考生号。用 2B 铅笔
将试卷类型( A)填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
2.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 2B 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选项的答案信息点涂黑,
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答案不能答在试卷上。
3.非选择题必须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答案必须写在答题卡各题目指定区域
内相应位置上;如需改动,先划掉原来的答案,然后再写上新的答案;不准使用铅
笔和涂改液。不按以上要求作答的答案无效。
4.考生必须保持答题卡的整洁。考试结束后,将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 35 小题,每小题 4 分,共 140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
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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