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法律监管及中国监管体系重构设想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都取得了迅猛发展,交易品种不断拓展,逐渐形成了利率类金融衍生品、货币类金融衍生品、股票类金融衍生品三大种类下多个小类的金融衍生产品体系。在金融自由化浪潮的推动下,作为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最活跃参加者的银行不断累积其所持有的衍生品资产,更是有越来越多的非银行机构投资者纷纷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寻求新的金融衍生品并力求扩大衍生品交易头寸份额。金融衍生品之所以能够在近二十年来在全球获得如此傲人的发展,最为重要的原因在于金融衍生品迎合了投资者对于风险转移型金融创新的强烈需求。时至今日,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也已走过了近二十个年头,我国已经初步搭建了由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金融衍生品市场组成的完整金融市场体系,为实体经济提供强大的融资渠道和资源再配置功能。
针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制度从无到有,一系列法律制度的制定明晰了市场投资主体、打破了跨行业金融机构的资金壁垒,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给与了立法尊重与推动。我国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确实取得了不少令人瞩目的成绩:调整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的法律法规已经初步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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