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秋季安徽芜湖南陵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出guo为大家提供《
xx年秋季安徽芜湖南陵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更多教师资格证相关资讯请关注的更新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xx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教资〔xx〕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
xx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户籍或单位
(学校)在南陵县的公民,未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符合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规定的人员。
1.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
2.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和填写
;没有单位的,由其户
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和填写,有无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