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uhemiadui
143 0

[学习资料] 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一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2粉丝

已卖:2253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硕士生

47%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1138 个
通用积分
2539.2126
学术水平
6 点
热心指数
8 点
信用等级
5 点
经验
-6274 点
帖子
0
精华
0
在线时间
353 小时
注册时间
2012-6-24
最后登录
2025-12-29

楼主
ruhemiadui 发表于 2024-11-28 13:09:33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一
各个高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指导意见的最终版
一、各个高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问题:
(一)关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1、涉案工程被认定为非法建筑的,应认定合同无效。
在开庭前,涉案工程已按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补办手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深圳中院的指导意见》
2、在审理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以涉案工程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主张合同无效的,在开庭前发包人仍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及上述行政许可的,应认定施工合同无效;
开庭前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及上述行政许可,但未取得施工许可的,应认定施工合同有效。《深圳中院的指导意见》
——施工许可证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有关施工许可证的规范属于管理性规范,不是影响合同效力性的规范,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影响合同的效力。《高院的意见》
3、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无取得土地使用
权证、无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办理报建手续的“三无”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应确认无效。但在审理期间已补办手续的
,应确认合同有效。(与深圳中院的意见在时间点上有区别:一个是审理期间;一个是开庭前)
《广东高院的暂行规定》
4、发包人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建设工程 司法解释 土地使用权 指导意见 行政许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2 0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