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打了个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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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期末考试重点总结-推荐文档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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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个飞的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4-11-28 20:24:24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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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考试重点总结
劳动法产生的社会背景
(一)圈地运动:雇主和雇员形成的前提
(二)身份解放:实质平等的需求
19世纪英国法律史家梅因在其《古代法》中,曾这样概括人类历史的发展趋势
:“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
'
从身份到契约
'
的运动”。
(三)工业革命:社会关系的转变
(四)工业劳动社会化的法律调整——劳动法的产生
劳动社会化是指孤立、狭小的劳动转变为由紧密的大规模分工和协作联系起来的共同劳动过程。
1、生产资料使用的社会化
2、劳动操作过程的社会化
3、劳动成果的社会化
(五)公私法融合与劳动法的产生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1、劳动关系
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提供劳动报酬的社会关系。
(1)人身性与财产性的兼容:形式上的财产性,实质上的人身属性。
(2)从属性与平等性的兼容:形式上的平等性,实质上的从属性。
劳动关系的特点之间具有相互对应密切的逻辑联系,形式上的财产性决定了形式上的平等性,而实质上的人身性决定了实质上的隶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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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保障法 期末考试 社会保障 考试重点 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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