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经济考点考题:合同价款调整
知识的巩固在于平时的积累与准备,备考需要用心去学习
.以下是的一级建造师经济考点考题:合同价款调整,欢迎来阅读
!知识点:合同价款调整
(二)【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6.物价变化
当没有约定时,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
5%时,超过部分的价格应按照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额法计算调整。
(1)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调值公式法的基本公式如下:
ΔP=P0
×[A+(B1
×Ft1/F01+B2
×Ft2/F02+
…+Bn×Ftn/F0n)-1]
△P——为调整后的价款差额
;P0——为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
;A——为定值权重
(即不调部分的权重,或称固定系数
);B1、B2、B3、B4…Bn——为各可调值因子的权重
(可调部分在投标总价中所占的比重,或称品种系数
);Ft1、Ft2、Ft3…Ftn——为各可调值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
(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
的前42天);F01、F02、F03…F0n——为各可调值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
(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应用调值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