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基本常识
离婚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其在我国是依照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一、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
;3.财产处理
(婚前婚后
);4.子女抚养和教育
;5.住房的归属
;6、其他约定
(债权债务等
).7、应附上: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结婚登记机关发给的结婚证。
二、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
;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适当处理
;3、办理过结婚登记
;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
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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