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打了个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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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执业医师复习要点:医师外出会诊管理规定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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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个飞的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4-12-3 14:42:55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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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复习要点:医师外出会诊管理规定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之间医师会诊行为,促进医学交流与发展,提高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方便群众就医,保护患者、医师、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
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第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师外出会诊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时,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报本单位医务管理部门批准
;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
第五条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
(以下称邀请医疗机构
)拟邀请其他医疗机构
(以下称会诊医疗机构
)的医师会诊,需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应当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或者邀请
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并加盖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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