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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蔑视资产者对财产的那种态度,但基于辩证的政治思维对市民社会作为现代成就的肯定,黑格尔不可能像马克思那样主张消灭资产阶级财产权,并且认为财产的平等不可能的,这使他对财产权问题的看法呈现出更复杂的脉络。现代观点主张所有人在人格上一律平等,黑格尔指出,本质上这只是一个抽象的原则,尚未包含人的权利的特殊性内容,平等的要求只能在这一界限内成立,“平等只能是抽象的人本身的平等”,超出这一界限,要求平等地分配和私有财产,平等就变成“空虚而肤浅的理智”(§49附释),至多是一种单纯、不现实的善良愿望。黑格尔认为,财产的占有是处于抽象平等之外的问题,它属于特殊性领域,受到种种现象条件和外部偶然情况的制约。在这个领域要求平等,首先违反“精神”的本性,因为“精神”的发展处于无限的特殊性和差异性中,“特殊性就是不平等所在之处”;其次也与权利和法的原则本身相冲突,“在这里,平等倒反是不法了。”(§49补充)黑格尔认为,在财产分配问题上,平等应该限定在:每个人都有占有财产的权利,每个人必须拥有财产;“但是特殊性的规定,即我占有多少的问题,却不属于这个范围。由此可见,正义要求各人的财产一律平等这种主张是错误的,因为正义所要求的仅仅是各人都应该有财产而已。”(§49补充)现在可以看清,黑格尔对抽象平等的批判预演了马克思后来对蒲鲁东的批判。马克思坚决抵制了小财产所有制基础上的平等要求,对于蒲鲁东把平等当做经济的最高规律、人类“天命”的最后目的,马克思认为,这只是小资产者社会主义的幻想,黑格尔所谓“空洞的理智的抽象同一性”式的东西,这种19世纪特有的平等观念面对现代性资本主义扩张的强劲力量显得脆弱不堪,任何财产平均分配制度在现实中都行之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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