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 工程公司基
建工程项目管理
制度汇编
二 O 一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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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基建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基建规模和新增贷款产
生,确保决策科学合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高
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黑龙江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基
建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基建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本管理细则所指基建工程项目,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学校自筹资
金和贷款等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原则。
坚持集体领导。重大事项须集体研究决定,少数服从多数,不得个人独断。
坚持科学决策。重大事项须广泛征求有关专家,专门机构、使用单位和教职
工代表大会意见。
坚持程序规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必经程序不得简化。
坚持运行公开。须将基建工程项目管理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
监督,任何人不得暗箱操作。
第四条 基建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的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
标制和合同管理制。
要严格实行公示制度、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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