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 来 因 素
1. 物理因素: 长期慢性刺激: 如残根、残冠、锐利的牙尖,不良修复体等的长期慢性刺激可导致舌癌、颊癌的发生; 吸烟与唇癌、灼伤(日光照射.紫外线照射)与皮肤癌;外伤与瘢痕癌,损伤与颌骨肉瘤等的发生有密切关系,放射治疗可引起继发性放射性癌。
2. 化学因素: 是最早受到重视并被证实的因素。(1) 烷化剂:如有机农药、硫芥等(2) 多环芳香烃化合物:3,4-苯并芘(3) 氨基偶氮类:染料类(4) 亚硝胺类(5) 真菌毒素和植物毒素:黄曲霉菌、苏 铁素等(6) 其他:重金属
如:煤焦油可引起皮肤癌,口腔癌与吸烟有关,烟油中含苯芘。N —亚硝基呱啶、砷等致癌物质,酒精致癌得到证实,与烟草致癌有协同作用,被看作是一种促进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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