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制度
1、购进乳制品时,本公司负责查验证明供货方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2、本超市负责对购进的每批乳制品的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1)乳制品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乳制品的商标、包装标签、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失效日期。
3、本超市绝不购买、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的乳制品。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乳制品,本
超市将拒绝进货;如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本公司将及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4、本超市向供货方索取的有关乳制品的相关凭证,将进行统一保管,集中备案,以建立乳制品进货查验记录;该类凭证及记录,本
超市的保存期限少于二年,
并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记录制度
1、本超市负责建立乳制品销售台帐,如实记录零售的乳制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来源或流向等内容,并配置有经专业培训的乳制
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2、本超市保证乳制品的销售台帐真实、有效,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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