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承修方): 晋城市大金华汽车修理厂
为了标准双方行为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根底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汽车修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暂定乙方为甲方所属车辆修理事项的指定企业(厂)。
2 甲方所治理的驾驶员在乙方所填制的结算单及其他任意凭据中的签字均不代表甲方对乙方任何行为(包括修理工程、价格、用料质量等)及凭据(单)记录内容确实认。
3 甲方应当依据双方商定的结算方式支付甲方所属车辆在乙方发生的车辆修理费用。
4 甲方对乙方所实施的修理工程、更换部件及乙方修理车辆所使用材料均应当拍照存档,且该照片为乙方向甲方申请费用结算时甲方核定乙方修理工程的有效依据。
5 乙方由于对车辆故障诊断错误或选用配件质量问题或质量瑕疵导致甲方车辆经修理出厂后,甲方驾驶员所描述故障没有彻底消退的,甲方不负担乙方本次修理甲方车辆的任何费用(含材料费)。
6甲方依据乙方修理工作的需要乐观履行帮助义务。
7 车辆修理出厂后,经鉴定机构认定,确属乙方修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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