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以上医院数据机房建设原则
1、机房选址。
机房应选取设在门诊楼或病房楼中间层,以便管理和布线,避免设在最高层、地下室和用水设备下层,机房构造应具有一定承重能力。机房应远离明显污染、避开强磁场干扰,无变形缝,无水管穿过,附近无易燃易爆品。如有条件,在异地院区或不同建筑中设立备用机房,作为容灾和应急使用。
2、房间面积。
机房涉及主机房、辅助房和操作间,主机房存储各类服务器、网络设备、机柜等重要设备,不得存储其她杂物,二级医院面积原则上不不大于
40平米,三级医院应达成
80平米以上,层高不低于
2.6米,并为此后发展预留可扩展空间;辅助房不不大于
12平米,用于存储
UPS电源、电池、维护工具等设备;
操作间与主机房一体,但必要与主机房隔开,面积依照人员、设备及需要而定。
3、机房装修。
应安装防火防盗门,无采光窗或采用双层固定窗。地面必要平整,并做防水解决,地板采用防静电地板。墙面应进行隔音、防火、防水、防尘、防鼠、防辐射和屏蔽解决,隔断应采用
12mm
防火钢化玻璃,吊顶应采用金属天花板,照明平均不低于
300lx
照度。4、配电系统。
机房应双路电自动切换,分别设立市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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