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营中心
融资提成及成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激励资本运营人员积极开展业务,同时规范市场,统一管理,控制集团资本运作的融资成本,确保各业务团队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对融资提成和成本加以统一规定.
第二章提成管理制度
资本运营各业务团队的提成实行部门总包制度,其中业务团队的提成为融资到账总额的1.2%,辅助部门津贴为融资到账总额的0。25%,合计为融资到账总额的1.45%,该1。45%的费用不包含在资本运营业务的综合成本中。
第三条资本运营各业务团队的提成为融资到账总额的1。2%。
配合开展融资业务的辅助部门(领导),中介、法务等辅助部门为实际到账总额的0.25%。其中提供信息者(中介)并促成融资到账总额的0.1%;集团分管领导(常务副总裁)的分配比例为实际到账总额的0。1%;集团有关领导0.03%;法务部为实际到账总额的分比例为0.02%。
专门从事融资业务的资本运营业务团队及具有明确融资任务的项目团队的内部分配比例为实际到账总额的1。2%。其中业务的直接开拓人的分配比例为0。8%,(含贷款行的0.3%)。
财务部门(财务和资金部门)分配比例为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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