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为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加快科技发展,使本公司的技术合同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使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发明创造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有效维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务技术成果的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许可权、技术秘密和其他非专利技术)、技术开发(委托、合作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引进、技术消化、技术创新及技术产品销售等技术合同(或契约或协议)
。职责与权限
本公司技术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为
行政中心
。技术合同的类型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等等。
上述各类技术合同的定义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技术合同的管理
技术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本着“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技术合同一经生效,应严格履行合同。
技术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原则上应采用相对应的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制定的格式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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