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标准化
制度建设
法官镇黄家店小学
教室安全标准化
管理1.学校按规定设置各类教室,房屋无安全隐患,面积符合相关规定。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 平方米。
2.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 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 米的横行走道,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 米以上距离,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
3.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4.教室应保持通风,光照良好。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和200LX,照度分布均匀,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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