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会计电算化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二、电算会计岗位设置
根据电算化的要求,公司财务部设置如下电算会计岗位:财务负责人岗位(即电算主管岗位)、制单岗位、记账岗位、稽核岗位、报表编制岗位和系统管理岗位。
三、会计电算化操作规定
1.所有上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经电算主管认可后方可按上机操作权限进行操作。
2.电算主管按岗位责任制要求设置各操作人员的上机操作权和工作内容,每个操作人员根据电算主管认可的权限,设定自己的密码口令,并注意安全保密。
3.操作人员需遵守计算机的开关程序规定,开机后不得擅自离开工作现场,如需离开应退出会计软件,以防他人越权操作。
4.未经审核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不能据以登记机内账簿。
5.如发现已入账的内容有误,必须按照系统提供的功能编制补充登记或负数冲正的凭证加以改正,不得使用非会计核算软件提供的方法处理会计数据。
6.各类报表的数据来自各类账册账本,除辅助数据外,任何人不得直接从键盘输入数据形成或修改报表。
7.操作人员未经电算主管批准,不得擅自向任何人提供任何资料、账册及各种数据。
8.建立上机操作记录制度,记录操作人、操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