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管理制度6篇
【第1篇】运业公司驾驶员黑名单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南充市***运业有限公司驾驶员“黑名单制度”。
一、 对本公司道路运输车辆驾驶员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适用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是公司运用综合监管手段,根据运输驾驶员的不良行为记录,将其列入“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或者道路运输信息网向社会予以公布,并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管理制度。
三、 “黑名单”管理制度遵循依法监管、客观公正、及时准确、惩戒过失的原则。
四、 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列入“黑名单”:
(一)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三)屡次(一年三次以上)发生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
(四)谎报、瞒报、漏报以及无正当理由迟报事故的;
(五)对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久拖不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
(六)未取得安全生产相应资质,非法从事有资质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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