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7)》(学习笔记)-22
2.或有对价相关问题
(1)一般或有对价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应当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合并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并确认相应的资产、负债,后续变动应视其性质分别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或有对价公允价值的计量应基于标的公司未来业绩预测情况、或有对价支付方信用风险及偿付能力、其他方连带担保责任。
|
楼主: 新安客
|
1280
0
《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7)》(学习笔记)-22 |
扫码京ICP备16021002号-2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