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等15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员
治理、切实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学风,按照
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紧密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及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实施细那么精神,结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作出如下规定。
一、不管什么级别的干部参加学习培训
差不多上一般学员,必须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学员意识,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把精力
要紧放在学习上,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干部
治理部门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对参训干部提出具体要求。
二、干部在校学习期间,要住在学员宿舍,吃在学员食堂。学员之间、教员和学员之间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班级、小组不得以集体活动为名聚餐吃请。学员不得外出参加任何形式的可能
阻碍公平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学员予以退学处理。
三、组织学员外出进行现场教学、实地考察调研等活动时,不准警车带路,不
同意宴请,一律吃自助餐或便餐,不收受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安排与学习无关的
旅行和娱乐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追究培训机构有关领导和带队负责人的责任。
四、学员不准
同意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及土特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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