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建设工程
监理工作(施工)
管理暂行办法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工程
监理工作(施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以保证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工程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国家、有关部委文件及《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工程各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机构及监理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监理工作目标与管理体系
第三条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工程监理工作总目标: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四条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工程监理工作分目标:质量控制程序化、进度控制形象化、投资控制合法化、信息管理网络化、合同管理规范化、关系协调法制化。
第五条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工程监理工作总方针:严格公正、科学求实、质量第一、全面监理。
第六条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依据《施工监理合同》和国家
、建设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颁布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等有关规定,对全线各监理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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