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一、员工宿舍由行政后后勤部统一规划安排,任何员工不得未经许可私自占住。
二、非内部工作人员,未经后勤管理人员批准,不得在职工宿舍留宿。对私自留宿者,以经查出,一次给予罚款50
—100元。对无任何证件者和可疑人员,送治安保卫部门处理。
三、保护公物、床铺、灯泡、开关等物品不得随意损坏。不准在室内乱接、乱拉电线,安装空调,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违者罚款50
—500元。
四、落实门前卫生三包
〔垃圾、污水、杂物
〕、卫生责任制、保持室内整洁、通道上不得堆放任何杂物,保证通道畅通。
五、严禁赌博,一经发现除没收赌具、赌金外,对参赌人员将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
六、保护公共场所卫生、冲冲房内禁止大小便,禁止放长流水冲洗物品,禁止将破旧杂物丢入便槽内。
七、严禁向门、窗外乱扔杂物、垃圾以免伤人和影响卫生。
八、职工上班外出室内无人时,应关好电灯,切断电源,注意关好门窗,以防发生意外。
九、夜间11点以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电视、音响声音不能开得过大,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十、不许抽倒床烟。烟头、烟灰丢入烟缸内,以免引起火灾。
十一、发现火警的时候,应当迅速准确报警
〔号码: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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