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制度
——成本费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
某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降低成本费用耗用水平,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成本,是指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以及商品采购成本和采购费用,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垫付的款项。费用,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除成本之外的其他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公司应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间费用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成本应计入所生产产品、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成本。
第三条公司在成本费用管理过程中,至少应关注涉及成本费用的下列风险:
(一)成本费用支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成本费用支出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成本费用预测不科学、不合理,可能因成本费用支出超预算或者预算外支出导致公司权益受损。
(四)成本费用的核算和相关会计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可能导致公司财务报告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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