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160730202752Fy
233 0

[学习资料] 教师招聘考试法律法规常考知识点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3粉丝

已卖:2502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讲师

21%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1
论坛币
450 个
通用积分
4056.6506
学术水平
-4 点
热心指数
-2 点
信用等级
-4 点
经验
-6874 点
帖子
0
精华
0
在线时间
423 小时
注册时间
2018-9-15
最后登录
2026-2-9

楼主
W160730202752Fy 发表于 2024-12-17 13:42:32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法律渊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颁布于
1995
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审议通过。是我国唯一一部
基本法,也被成为教育的
母法。常考法条
第六条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
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
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第十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
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中等及中等以下
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
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
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
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
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
机构承办。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
学业证书制度
.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
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
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
举办学校
及其他教育机构
。任何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法律法规 招聘考试 教师招聘 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2-14 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