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员工入股协议书(分红股)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系甲方员工,为建立健全公司的利益分配体系,也为了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分红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 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虚拟股(分红股):公司名义上的分红比例,虚拟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效力企业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乙方在公司在职时该虚拟股存在,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该虚拟股自动消失。
2、分红:指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照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入股的条件与对象
1、必须是本公司入职一年以上的员工。
2、对公司有突出贡献、思想健康、工作积极向上者,个人申请,上级领导审批同意,董事长认可方可入股。
3、以中高层管理人员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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