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残联康复
***医院康复救助协议书
甲方(***梅州市残联康复
医院):
乙方(受助对象或监护人):
甲方一直秉承“以人为本,替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宗旨,为贫困的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群提供康复救助服务。目前梅江区残疾人联合会委托甲方为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人免费提供价值5000元的康复训练救助,现乙方存在康复训练需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康复救助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
5000元的康复训练
费,只能用于支付乙方康复训练费用
的医保报销后
剩余部分,乙方在住院期间的药物治疗
及适配矫形器等,
其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
费用由乙方承担
.而护工、
日常生活等费用由乙方按照住院的相关规定支付
,康复训练地点仅限于甲方机构内
.因乙方自动放弃、个人违反资助政策或不配合康复训练所导致的救助取消,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已发生的康复救助费用。乙方接受甲方康复训练后,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在甲方机构内进行康复训练的,剩余的免费康复训练由其他符合资助的对象在甲方机构内享受康复服务,乙方无权干涉。
康复训练前,甲方应对乙方进行详细的功能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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