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设施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 :
合同编号
:乙方(出租方) :
签订时间
:年月日丙方(连带保证责任人)
:签订地点:
甲方租用乙方
库区、场地及
仓储附属设施设备等用于甲方进行粮食
收采购、烘干、储存出库运输
等经营活动。
为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租赁乙方仓储设施情况
1. 甲方有偿租赁乙方位于
的仓房及其他与采购、存储粮食有关的设施设备、场地、道路等,具体详见合同附件《租赁标的信息平面图》、《租赁物清单》、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证号:
)和租赁房屋的《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
)2. 甲方租赁标的
(包括仓库号、面积
、仓容)
3. 甲方租赁标的还包括租赁仓房所占土地以及与采购、存储粮食、出入库作业相关的设施、设备、场地、道路等。
4.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租赁标的附属设施(包括通风熏蒸设备、进出库设备、计量检验设备等),并提供《租赁物清单》。乙方应向
甲方提供《租赁标的信息平面图》,并在《租赁标的信息平面图》中标明
甲方租赁仓房、设施设备的具体位置。前述《租赁标的信息平面图》和《租赁物清单》经甲、乙双方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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