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打了个飞的
152 0

[学习资料] 法学毕业论文-倾销与反倾销研究 [推广有奖]

  • 0关注
  • 25粉丝

已卖:7213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院士

98%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3465 个
通用积分
4711.1929
学术水平
8 点
热心指数
9 点
信用等级
8 点
经验
18726 点
帖子
2182
精华
0
在线时间
1384 小时
注册时间
2024-5-25
最后登录
2025-12-21

楼主
打了个飞的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4-12-17 18:48:50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第一章 倾销与反倾销的相关概念
一、倾销的定义
从广义的方面看
,倾销包括国内倾销和跨国倾销。但是由于一国范围内的倾销并不能改变该国财产价值的总量
,所以国内倾销并不是反倾销法调整的对象。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倾销的定义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市场的价格歧视行为或者低于成本的销售行为。虽然
经济学上的定义是倾销作为一个法律概念的重要渊源
,但是倾销在法律上有其特定的含义
,并非所有的倾销均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倾销。法律意义上的倾销
,是以倾销的经济学定义为基础
,加入了严格的法律程序及因果关系等因素后加以界定的。
从法律的意义上来分析,
1947
年GATT
第六条中关于倾销的定义无疑是最为权威的解释之一。根据该条款,倾销通常是指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方式进入另一国市场,并因此对该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目的在于击败竞争对手,夺取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倾销行为都是被国家间禁止和反对的,只有当倾销对进口国境内的“已有行业造成损害或以造成重要损害相威胁”时才“予以谴责”。那么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理,对于没有造成“重要损害”的倾销并不加以禁止。一般对倾销的认定采取的是双层标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法学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 反倾销 学毕业 法律程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2 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