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应物流的业务管理制度
供应物流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1.公司进行营销活动,应依据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的形式必须是正式的书面合同,公司所有供应/销售物流合同的订立都必须符合《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
2.在严格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针对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3.供应物流合同包括工矿产品供应
/销售物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4.合同由供应物流部负责拟定,供应物流部统计员负责归口管理。
5.合同样本为本分公司制订的标准样本,如需变动或修改需报业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6.合同内容必须明确:客户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签订地点、物资品类名称、价格及结算方式
、履约期限、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及有效期限、客户的开户行、帐
号及邮政编码和其他约定事项等。
7.合同评审记录由该项目业务人员填写,供应物流部经理经评审后报总经理审批,合同评审内容为:
7.1客户信誉度;
7.2合同是否符合分公司标准合同要求。
7.3对客户的承诺适宜。
7.4客户物资品类是否符合分公司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定。
8.只有分公司总经理才有权签订供应/销售物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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